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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cmedia对斑竹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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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7-9 01:19: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第一,论坛作为一种媒体,受国家法律制约和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公民有言论自由权。
本论坛注册时由用户同意的规则可作为本论坛的法律:

“在这个论坛注册是完全免费的!我们希望您遵守以下的论坛规定。如果你接受这个条件,请在此页底部点击同意按钮。注意: 只有你的年龄大于13岁才可点击此按钮。如果你的年龄未满13岁,请使用 这个注册表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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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段规定了关于本论坛禁止发布的信息的范围。并没有包括对“含有敏感字句、未对任何人进行攻击谩骂的诗歌”的禁止。

cuteroy的申请里援引的如下诗句属于上述情况
引用:
--------------------------------------------------------------------------------
最初由 macmedia 发表
呵呵,再喝打油一首

自虐幻想真严重
只因耳聋目不明
又欠打来又欠操
神经神经真神经
--------------------------------------------------------------------------------

cuteroy申请里援引的如下诗句属于macmedia对他前面读到前面诗句的评论,属言论自由保护之列,这首诗同时是macmedia对引他的反感的诗句的谴责,同样属于言论自由保护之列。


引用:
--------------------------------------------------------------------------------
最初由 macmedia 发表
狗屁不通是杂诗
拽文不润是渣屎
裤腰勒紧是便秘
洋枪专治脑结石
--------------------------------------------------------------------------------

通过上述两诗macmedia均没有对cuteroy本人知名点姓、捏造事实,并不构成对其的侮辱和诽谤。并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人大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没有被惩罚的法律依据.

“请斑竹出来主持公道,认证这一通粗口厥词,mac矢口否认没有大放厥词。我要求对其施行适当惩罚,以正视听,不可助长其嚣张气焰,放肆成习惯!!”

cuteroy的上述要求不仅没有法律依据,并且以"粗口厥词","嚣张气焰","放肆成习惯"等言语构成对macmedia的攻击,macmedia因此请斑竹认证事实,否决cuteroy的请求,并责成其向macmedia道歉.

请斑竹依法治版.
发表于 2004-7-9 01:35:0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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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7-9 01:35:17 | 显示全部楼层
闹什么闹,都回家歇着去。。

大家不出声,不等于看不出来谁先挑事的,最近学习都很轻松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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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7-9 01:45:1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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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7-9 01:46:2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堂堂男子汉何必遮遮掩掩

最初由 cuteroy 发表
[B]不必再虚与委蛇,正因你口出不逊矢口否认还面不改色,我才要求一个公道!堂堂男子汉何必遮遮掩掩,粗口就粗口了,厥词就厥词了,难道厥词前面没有个主语就不算咒骂? 欠操欠打难道是冠在所有人的名字后面呢还是你的... [/B]


cuteroy,你与我无冤无仇,我为什么要粗口骂你呢?我只是说出了我对你持观点的看法,发出了我对你诗句的评论,你接受不了就反驳,为什么这样唧唧歪歪的呢?

诶,我就不明白了,我们在对诗说日本人的问题。你怎么就那么断定我不是在讽刺日本人?天下真有讨骂的人。

作了错事的人才应该道歉,我无错只有。何歉须到。我看你其实就是接受不了我的评论,恼羞成怒。呵呵,这才是聪明人第一眼能看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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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7-9 01:48:16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初由 独行侠 发表
[B]闹什么闹,都回家歇着去。。

大家不出声,不等于看不出来谁先挑事的,最近学习都很轻松是不是。。 [/B]


我刚考完试。所以比较闲。喝两个小曲玩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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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7-9 01:50:20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初由 cuteroy 发表
[B]独侠兄认为是我有意挑事了?
我从一开始可有一字厥词? 最多以诗论事,表达稍尖锐些而已,也不至于立即招来一顿粗口吧?
粗口便粗口了,再来一顿评头论足,趾高气扬, 那么以后人人就都可以对不顺眼的直接粗口相... [/B]


呵呵,我也是以诗论事、还论史,表达尖锐了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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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7-9 01:53:3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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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7-9 01:58:32 | 显示全部楼层
“也至于欠打欠操么??”
你看,你又在往自己身上揽。哎,让我说你什么好?
“哪知今天还看到一番评头论足俨然长老。”
原来你是因为这个恼羞成怒,看来你还是部分接受了我的批评。我一向对谬说一笑置之的。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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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7-9 02:00:1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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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7-9 02:01:41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初由 cuteroy 发表
[B]独侠兄认为是我有意挑事了?
我从一开始可有一字厥词? 最多以诗论事,表达稍尖锐些而已,也不至于立即招来一顿粗口吧?
粗口便粗口了,再来一顿评头论足,趾高气扬, 那么以后人人就都可以对不顺眼的直接粗口相... [/B]


,谁让你非比我发的快了0.000000000001秒呢,下次注意,HOHO~~
:p
这事谁是谁非大家心里清楚,不用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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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7-9 02:03:40 | 显示全部楼层
提醒楼主该打住了,适可而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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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7-9 02:04:3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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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7-9 02:05:56 | 显示全部楼层
roy兄,我跟你说,我没有在这个版和你开辟“新战线”的意思,我说出了我对你上面申诉的反驳,等着斑竹做出裁定。

另外,我可能对事、对话、对诗的态度尖锐一点,可从来不对人。你的某些想法我还是觉得蛮不错的,而且如果你愿意,我们可以交个诗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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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7-9 02:06:1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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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7-9 02:14:3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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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7-9 02:29:56 | 显示全部楼层
说起这个和诗吗,我觉得比较有意义,可以陶冶情操,比空谈政治有意义。我觉得大丈夫应该既能扶庙堂,又能掏茅房,有时写东西有些粗糙总比总是矫揉造作好(不是说你)。我在这里老挑你文章的毛病其实是觉得你可与论道,如果这样就冲了您老兄的肺管子,我表示遗憾。

还有你这句是什么意思呢“有抵触别人底线的时候。”如果人的底线这么容易就被别人触到,是不是说明他的立论不稳呢?

至于你那些亵渎呀,我就不反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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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7-9 02:33:5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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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7-9 02:39:27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笑话。我为什么要给你道歉。你看看我的顶楼。“大丈夫事由分明,君子多辩解无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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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7-9 09:14:43 | 显示全部楼层
行了,都闭了吧。再争下去就不是主义之争而是意气之争了
我向来认为这样是没有什么实际意义的
不会有人喜欢把辩论升级为吵架和骂街的吧
哪怕用诗骂也不好 虽然楼主行文中的酸味我也看的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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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7-9 13:30:51 | 显示全部楼层
唉.... 何必哪....既然是出来玩 磕磕碰碰难免 就当是合理冲撞好了....

这里有些人太敏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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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7-9 15:36:33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初由 Stoiber 发表
[B]唉.... 何必哪....既然是出来玩 磕磕碰碰难免 就当是合理冲撞好了....

这里有些人太敏感了..... [/B]


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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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7-9 22:51:27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初由 macmedia 发表
[B]有道理。 [/B]

MAC兄。
我觉得敏感的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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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7-10 13:40:23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管你是对谁 哪怕是你的死敌 也应该有最起码的尊重.中世纪双方决斗之前 不还都有一个小小的仪式么. 事情的来龙去脉我不了解 导致你说出这种话的原因我也不清楚.但是 我觉得 作为一个具有完全思维能力成年人来说.说出这种话 一是侮辱了对方,二是降低了你的身份. 不管因为什么原因 什么理由 我得观点应该说得很清楚了 我不希望在论坛里再看到这种话  无论是对谁.   具体的处理方法 见cuteroy的那个帖子吧.

如果有不同意见 欢迎阐述 但是不能更改我得决定 就这样 ov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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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7-10 16:36:29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初由 简单 发表
[B]不管你是对谁 哪怕是你的死敌 也应该有最起码的尊重.中世纪双方决斗之前 不还都有一个小小的仪式么. 事情的来龙去脉我不了解 导致你说出这种话的原因我也不清楚.但是 我觉得 作为一个具有完全思维能力成年人来说.说... [/B]


cuteroy的要求是这样的:

"难道“管理者”不准备给任何裁判? 他错也好,我错也好,皆错也好,他错几分我也错几分也好,但要求一个公正的机会也没有吗?

我知道此事其实一忍就过去了,但已经忍过多回,这次既然已经这样,没有任何公道,以后还怎么坦然混论坛。"

他要得是公道, 这不是我能给他的, 还得斑竹做出明确的裁决, 比如,
"责成mac发帖向roy道歉." 如果你有明确的判决, 我服从. 因为我认的只有法, 基于国家的和论坛的法作的申诉我都写在顶楼了, 但你只要判决, 我绝对服从. 这是我的原则.

其实我也不想看见roy这样难受, 什么"两年多我要求过什么了吗?", "在论坛没法混了"的话都说出来了, 可是一来小小的一个论坛, 一个虚拟的空间也是应该依法来制的. 这是你的责任. 二来, 这里的确有很多人喜欢党同伐异, 靠用口水淹没的方法打击持不同意见者, 所以只能让roy兄先受些委屈, 不好意思.

我这些话既是表达我对这件事的看法, 也可以看成是对管理者工作的建议. 请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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