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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哥,我先生是在德读书的中国人,我想办个一个月不到的探亲签证,可是遇到了好多麻烦,快救救我吧:
1\首先是保险,因为我先生办的是学生保险,不是私人的那种,依照那里的工作人员的说法,他们认为我过去探亲时不需要再另外买份保险,只要我到后去本地的Rathaus里注册下,并将此注册文件以及有效的结婚证明带给保险公司,那么我就可享受家庭成员保险的服务。
那我到达法兰克福(一般为柏林时间的傍晚或晚上)到我第二天完成在Rathaus 的注册,这段时间内我不是处于无有效保险的状态吗?给大使馆写信说是:如果你先生的家庭保险涵盖了你的保险,必须由保险公司出具带有你个人信息的保险证明,方被本馆认可和接受。我有信的内容,但是我发不上来,想你看看,可不可以用,如果不可以用,他会给我再去买的机会的吧?
2、 担保书
大使馆说,如果邀请人为无经济负担能力的在德留学生,可以在德国当地外国人管理局办理“无担保能力”的《经济担保书》(nicht glaubhaft gemachte oder nichtnachgewiesene Verpflichtungserklaerung),然后由申请人自行提交本人名下的银行资金证明进行自保。
我先生去办了,但是不给办啊, 但被告知学生是不可作为经济担保人的。也没有开“无担保能力”的《经济担保书》。被告知的理由是Verpflichtungserklaerung的纸上确有nicht glaubhaft gemachte 和nichtnachgewiesene 选项,但是2个选项的字体都很小,所以他们担心上海使馆的工作人员可能会疏忽掉这2个选项,从而使这份“无担保能力”的《经济担保书》被误认为“有担保能力”的《经济担保书》。 我先生说可以将选项前的记号画的大点,醒目点。但最终还是被告知他们无法开“无担保能力”的《经济担保书》。
于是,又给大使馆写信,回:本馆会在申请人提交申请后与相关外管局核实此事。如果确实是外管局不给开此文件,则本馆可以破例接受无担保书的形式。
这可太玄了啊!!
3. 关于开结婚证明,公证,
上海大使馆说: 申请短期探亲访友签证时,可以直接出具官方证明(户口本,结婚证,派出所证明等)来表明亲属关系。无需特别做成公证书形式。
可是他们的说明里明明就写着要的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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