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这个话题被很多人讨论过了,可是现在做完了公证,再去看上海签证处的规定,再看看朋友们的帖子,自己又给弄晕了.
我记得之前在网上看过很多朋友的帖子,大家还比较推荐结婚实体公证,因为上面贴有照片,使馆网页上的确也是这么明文规定的. 我就拿着结婚证跑到苏州市公证处说想给结婚证做公证用来出国家庭团聚用,公证员估计还挺有经验,交代我拿公证书的时候会另外给我介绍信,用来去江苏外事办用的,然后收了结婚证原件和照片.
等拿到公证书及介绍信,觉得一切都蛮好,和大家说的一样,上面有照片,而且对于公证词都有德文译文. 可是昨天打算去上海领事馆办认证了,怎么感觉网页上的要求是让交结婚证复印件到公证处办公证呢?而且还要在公证书里附有结婚证的译文,可同时又要求公证里帖有照片,可我记得大家说过结婚证公证里只有结婚证复印件上显示出的黑白照片,那么这样不是相互矛盾吗? 真的犯了糊涂了,难道我办错公证了? 我问江苏外办,他们根本不和我解释,直接就叫我带公证书过去. 唉...
有没有在上海领馆办过认证和家庭团聚签证的朋友帮我解释一下, 现在到底领事馆是个什么要求了? 我办的公证错了吗? 如果认证过了,签证的时候符合要求吗? 麻烦大家了,谢谢! :tongku: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