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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21忌—你犯过几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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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4-19 07:08: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别跟好朋友的男/女朋友谈恋爱。
  2:别做上司的情敌
  3:忌提爱人的旧恋情,就算对方主动提起起,都尽量少批评和比较。
  4:切勿在朋友面前批评爱人,你以为不会传进他/她耳中的说话,一定会听到,而且是加盐加醋的。
  5:别在他/她面前赞你以前任何一个旧情人,最好连他/她们的名字、样貌也不 让对方知道。
  6:不要攻击恋人的直系亲属。
  7:别与他/她去你以前和旧情人常去的浪漫地方。
  8:别说外边有谁对你有意,谁对你展开追求,你会因此而丧失部分人身自由
  9:切忌在别人面前谈论你和爱人如何亲热及描绘亲热的过程。
  10:勿跟目前的恋人谈你和任何一位旧爱的亲密行为及明示或暗示叫他/她仿效。
  11:勿批评她的长相,穿着,以及一切和外表有关的东西。
  12:勿对他/她的死党起色心。
  13:男人切忌在大庭广众下骂恋人蠢,女人切勿在外人面前笑自己的男人无能
  14:不要在每次争执时都提出分手。
  15:别清楚地告诉对方你为何爱他/她(例如:因你聪明/因你靓/因你身材丰满……)
  16:恋爱忌百分之百真,最少保留十分一的假(例如在赞美他/她时)
  17:不要玩互相坦白的游戏,不要相信既往不咎,坦白从宽。
  18:别轻易与他/她共供一层楼,共养一条狗。
  19:在分手一刻前都不应说你从未爱过他/她。
  20:避免太过投入/溶入/混入对方的生活。
  21:你可以爱到没有他/她不能生存,但千万别告诉他/她
发表于 2005-4-19 10:38:49 | 显示全部楼层
恩,有道理
身边的那些经常闹分手的朋友和经常闹别扭的朋友们似乎就是犯了这些忌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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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4-20 20:15:0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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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4-21 03:52:33 | 显示全部楼层
写的很对,看来都是作者从每个人身上找到的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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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4-21 17:14:28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感情深的话,这点忌讳不足以拆散他们吧,我想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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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4-23 12:59:46 | 显示全部楼层
感情再深也需要互相珍惜的啊,,珍惜的话就不会有上述行为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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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4-26 02:13:15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初由 little-ff 发表
[B]如果感情深的话,这点忌讳不足以拆散他们吧,我想的话 [/B]

真的很难说,如果两个人无论哪一个犯忌,都会使对方产生疙瘩,从而感情也不能提升到深。再来爱情是需要经营的,不是有首歌叫爱象水晶,要小心翼翼吗?也许你无意间的一句错话就产生了一条不可跨越的鸿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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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4-26 02:14:23 | 显示全部楼层
PS 严重,十分,强烈的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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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4-26 13:07:02 | 显示全部楼层
哦,这样啊,我还要再仔细思磨一下!多些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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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4-29 18:51:43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初由 yangfan60 发表
[B]这个已经了解过了 [/B]


切~~!

总监娃娃一样的脸,总爱卖老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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