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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5 17:5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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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ghflies]对于这个问题,我不发言是因为我没有资格,只偶尔作名旁观者:
1. 我和你不同,思维没你敏捷,洞察力没你敏锐.所以,在无法判断谁才是那一小撮的同时,会静观其变,并先给予祝福: 不管这条路她能走多远,祝福她能保持个人自尊民族尊严,不要受到伤害;
2. 当然,也要提点她,可能发生的悲观结局,就像我十分赞同你的观点一样;
3. 但,我不是斗士. 亮出观点,能接受与否,就不是我能掌控的了.在每次的辩论中,你舌战群雌,讲了那么多道理,有几个听进去了?这不是说教便能改变的事. 子非鱼. 即便自认看得再清楚,也无法左右当事人的观感态度. 在争着当”感情先锋”的人中,不乏对自己过于自信的人. 最好的方式,是用事实说话. 你已完全尽到一个维护社会道德者的责任和义务.
4. 好比你也承认, 确实会有那么很小比例的人,是存在无疆域的真心, 那在一边倒的讨伐声中,对这些人而言,又是怎样的感觉? 所以,有人奋起回击,我想只是她们很多不如你善辩,而落到一个只会跳脚着急甚至对你人身攻击的地步了.
5. 所以,很佩服你, 在这种情况下,依旧能保持 湿衣不乱步 的沉稳大度儒雅. 然而,民意是大家的. 即使我们认定公理是正确的情况下,依然会有人执著践踏,企图用自己的实践来证明公理的错误.
就这样.你的道理,是讲给懂道理愿意接受你道理的人听的.至于那些执意与你对抗到底的, 也一样,为何非要证明自己的观点是绝对正确的呢?
ps : 拜托,收我做你的迷吧.[/QUOTE]
你分析的非常有道理,我很佩服,本来早准备收山的,只是近来无事,又看了大秦帝国,深为卫鞅的论事不诛心之说所动,确实,从法理的角度来看,事事评判从事实(外嫁与否)出发,要比去评判做事的出发点(是否有真爱)要容易以及让众人信服的多,我想这也是中国大众应该树立的道德评价体系的基石。之所以我说那么多,那些被火烧了屁股要跳出来跟我决斗的女人是否听得进去,我并不在乎,就跟我以前就申明过的一样,我所要说服的对象并不是外嫁女,因为他们已经被我归类于无可救药的群体之中。我试图影响的是站在两方之间还处于摇摆不定的群体,他们才是最需要听到我声音的。之所以我要把话往难听了说,无非是想让我的帖子多一点吸引力罢了,并无他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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