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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08-8-9 02:3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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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这是事主陈述的最新进展,取消了罚款,但是要签署销毁文件。)[/U]
真没想到这封求助的帖子让大家这么挂心了,真的十分感谢大家 ,
但不要因此耽误了大家正常的作修时间,不然我也会感到过意不去的,像楼上那位GG真是好GG,很关心LP,我会尽快努力解决这事情的,好让大家都放心,不必挂心上了
首先对提出的建议,我很感谢,十分受用的。
但先解释几点,不知道是不是我之前表达得不是很清楚,好象导致了一点误解
1 )如果光是罚款就能解决的,从律师降到200欧时我也就早付了那笔钱了。问题是罚款和认错书是连在一起的,是一份的,上面的意思是说我承认了自己的违法所以接受了罚款。这样的文件我当然不会签字的。不然就是交了钱也不能消灾,这个是用钱不能解决的问题.好在现在不罚款了,就等于不必要在第1份文件上签字了吧
2 )直接请律师的话,律师费用都在上千欧了。我是学生,这笔几千欧的费用承担不起,但听说可以去地方法院开张证明,再找律师的话,就是免费的。所以这些天来我也一直在忙这个,但结果被告之,我们那个地方法院不开这个证明的。只好另想办法了。就在这时候,我被告之,不罚款了.
另份文件是就销毁的那份文件,在海关处我也见过的,就是同意销毁物品的文件,没有直接对我不利的地方,所以我就签了马上发给律师了,因为今天是最后一天,如果我再不签字的话,就进入法律程序。到时候就变成是法律案件了,而现在毕竟还不是,所以一定要在那之前解决好,就不会留什么案底了。我和律师说我不会讲德语,所以2次邮件都是英语往来的,律师信的意思也表示得比较明白,签字 东西销毁 也不罚款了,
我昨天就签了份同意销毁东西的文件给她,今天也没再收到任何消息,希望没消息就是好消息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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