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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交纳培养费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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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23 01:35: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现在大学毕业两年了,想申请德国的学习位置,可是国家教委说,我毕业后服务期未满,必须交纳每年2500元的培养费,我是96年上大学的,当时已经是每年2200元的学费了,不明白为什么现在还要再交纳培养费,请教各位,一定要交这笔费用吗,大家都交了吗,谢谢。
发表于 2003-1-23 15:13:34 | 显示全部楼层
奇怪,申请德国留学好像不和国家教委发生任何联系的,怎么会有所谓的国家教委站出来说要交什么培养费?
 楼主| 发表于 2003-1-23 15:56:57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了,在北京办理护照如果是留学要国家教委的大章,如果没有就不能办理护照啊,不知道是不是这个程序,我在国内问过的是这样,呵呵,拜托,再次指教。
发表于 2003-1-24 09:18:16 | 显示全部楼层
可是上海办理护照更本不要什么国家教委的章呀!只要:身份证、户口簿、社保卡及其复印件,非常方便!
发表于 2003-1-24 15:01:2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来说一下。这是和每个地方的教委规定有关的。如上海南京一带高校可不要培养费
北京因学校而异,清华北大要,一些小学校就不要,而且钱的多少也和学校政策有关。交培养费和所去国家没关系,只要是你的户口还在学校,并且在这期间办护照,就得按规矩办事。一般来说,培养费是10000。
发表于 2003-1-24 22:19:28 | 显示全部楼层
好象工作后了, 就不用培养费了吧。我们学校也要,我还没有毕业,真不知道怎么办,真是恼火!
发表于 2003-1-24 22:47:05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的

你如果是以留学为目的,去办理护照的话,当然会涉及到培养费的问题
但现在的护照办理很松,而且都归进了因私护照,你以旅游,或受到邀请去办个护照不就完了
发表于 2003-1-24 22:48:46 | 显示全部楼层

补充一下

但是如果你没交培养费而以以上方式拿护照出去的话,你留学归国后可能有些优惠政策享受不到。
发表于 2003-1-25 20:46:07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吧,有这么麻烦吗

我是上海的,大学在读,前段时间刚刚办好护照,方便的不敢相信
   到户政科办一张户籍证明,加上身份证复印件,两百大洋,就这么简单!!!十天取证
发表于 2003-1-25 22:00:51 | 显示全部楼层

同志~~

那是上海,政策好嘛
发表于 2003-1-27 12:26:33 | 显示全部楼层
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人员自费出国留学需要办理审核手续,具体做法如下:
一、本市办理自费出国留学审核手续地点
        地    址:延安西路900号408室
        受理时间:上午9∶00- 11∶00(星期一至星期五)
        下午1∶30- 4∶00 (星期五下午不受理)
        咨询电话:62523142  
二、办理自费出国留学审核手续:
    1、凡具有上海市正式户口、学历为大专以上(毕业、肄业、结业、在校生等)的人员,申请到国外高等院校或科研机构读学位、进修、访问学者(研修)、学习语言者,凭毕业文凭或退学证明或身份证等其他证件领取出国留学申请表(JW109A、B表)及填表说明。
    2、表格要求填写准确、清楚,不得涂改。表格履历部份需经申请人档案所在部门审核盖章、签字。未满服务期的留学人员在送表时按国家有关规定交纳高等教育培养费,由审核办公室出具收据,所收培养费转交市教委财务部门。各类证明材料齐全,初审人员经审核后签字受理。
    3、复审人员对申请表格和各类材料进行复审,材料合格,终审签发。
    4、对符合国家关于自费出国留学政策规定的,同意其自费出国留学并出具审核办负责人签字和盖有自费出国留学审核办公章的审核证明。
     具体办理流程:
     申请人领表→送表、初审→复审→终审→出具审核证明  
三、如何办理未成行人员退培养费及复学证明:
    对于出国未成行的申请人员,护照应退还公安局(即注销护照),并填写退培养费或复学登记表(JW109C表),审核材料齐备,由审核办公室出具同意退款证明或复学证明(保留学籍一年之内的在校生)。
    具体工作流程:申请人领表(JW109C表)→送表、初审→复审→终审→出具审核证明  
注:出国等待阶段的培养费不退;护照已使用过(即出境过)培养费不退。
    四、公费生的服务年限
     公费培养的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应完成的服务年限分别为:     
     专科毕业生服务期2年;
     本科毕业生和双学士学位毕业生服务期5年(含见习期);
     硕士毕业生(或未完成学业)服务期3年;
     博士研究生(或未完成学业)服务期3年;[出国做博士后研究除外]
    五、服务期的计算方法
    计算服务期的起点为获得最后学历(学位)后,参加工作的第一个月份,止于到市教委办理审核手续的月份(未离开工作单位)。如下情况不计算服务期。
    工作期间超过6个月的在职脱产进修;
    大学毕业后待业及参加工作后待业或做临时工期间;
    取得最后学历(学位)以前的工龄不折算服务期。
    提前毕业及入学后学籍正常变动的人员,依据其最后学历计算应服务年限。
    六、培养费的计算方法
    计算方法如下:计算出不同学历的人员年、月应交纳培养费的平均数;培养费计算到月;按学历层次累计计算。计算公式为;
         A+B+C+D
     X=——————*M
           S*12
  X:应交纳培养费的数量(单位:元)
  A:1500*专科学习年限
  B:2500*本科(含双学位生)学习年限
  C;4000*硕士生学习年限
  D:6000*博士生学习年限
  S:应完成服务期年限
  M:未完成服务期的月数
    在校学生的培养费数额按学历累加后按学期计算收取。
    七、博士研究生自费出国留学培养费收费政策
     1、博士毕业研究生自费出国做博士后研究不收取高等教育培养费;
     2、博士毕业生毕业后到国外重读博士或硕士以及更低层次的学习,按硕士生的服务期和收费标准交纳培养费;
     3、在校或学习期间退学的博士生申请自费出国留学,按实际学习年限交纳博士阶段、硕士阶段和本科阶段的高等教育培养费;
     4、对于已通过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但未获得学位证书的博士生,在审核时,可凭培养单位学位评审机构出具的相应证明《在校生自费出国留学在校证明》,视其为博士毕业研究生,并在交费问题上同样对待。
    八、自费出国留学人员出国留学后,培养费退还政策
    根据教育部规定。自1993年8月10日起,大专以上的公费在校生和国家公费生在交纳高等教育培养费后出国,回国后不再退还其交纳的高等教育培养费;
    1993年8月10日以前申请自费出国留学所交的高等教育培养费,仍执行原退还规定,即自出境之日起八年内回国服务的,凭就业证明按原数额退还其所交纳的培养费;
    1993年8月10日以后申请自费出国留学人员出国未成行者所交纳的高等教育培养费,由省市自费出国审核办公室出具证明按原数额退还其本人。
    九、退还培养费办理手续
    对于交纳了高等教育培养费后出国未成行的申请人员,如果准备退还所交培养费。首先办理退还护照的手续,应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注销护照。(没有出境记录的护照才能退还公安局;学成回国或出境过,不再退还所交培养费,按自费生对待);没有办理护照的人员提供市教委出具的审核证明信。
    到市教委领取JW109C表(退款及复学申请表),填表盖章,原是在校生的留学人员,需由原培养单位签署意见同意并盖章;其他人员由档案所在部门盖章签字;
    交回JW109C申请表,提交公安局注销护照的证明或市教委出具审核证明信(原件)、学费收据(原件)、原109A、B表、学历证书等,审核期限为一星期。审核通过,培养费将全额退还。出国等待阶段的培养费不退。
    1993年8月10日前办完资格审核手续并在八年内回国工作的出国人员在办理退款手续时应提交国内就业证明、户口薄、护照、学费收据、学历证书等材料,审核期限为一星期。审核通过,培养费将全额退还。
    十、办理复学手续
    对于办理了退学手续并保留学籍的申请人员,已取得了市教委出具的审核证明信或护照的在校生,因出国未成行或其他原因未出国的,并在保留学籍一年之内的退学学生,均准予复学。具体办理方法:1、申请人员出具已注销的公安局护照证明或退还市教委出具的审核证明信;2、填写JW109C表,并到原培养单位签署意见、盖章;3、交回JW109C表,提交上述证明及原退学证明;4、审核办公室经审核通过后,向申请人员出具《复学证明》,申请人员凭《复学证明》到学校办理复学手续。
    十一、有关自费生、收费生的培养费差额补足问题
对按国家计划任务招生的大专以上应届毕业生,经本人申请被学校批准自费出国留学的,交纳高等教育培养费后可按自费生对待。于当年9月30日前办理自费出国资格审核,高等教育培养费可交所在学校;9月30日(不含30日)以后办理自费出国留学资格审核,高等教育培养费应交在市教委出国审核办。
    若学生在学校所交纳的部分培养费高于或等于国家规定应交纳的培养费标准,则可凭其学校出具的交费收据,到市教委出国审核办公室办理自费出国留学证明;
    若在学校所交纳的培养费低于国家规定的培养费标准,则应向市教委出国审核办公室补足高等教育培养费后再办理自费出国审核证明。

注意!!!以上可能是当初上海地区简化办理护照前的手续,现在上海地区办理护照不再需要以上程序,贴出来只是给楼主以及其他地区的护照办理者一个参考,希望对楼主有用
 楼主| 发表于 2003-1-27 18:07:26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03-1-27 23:52:3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就是办旅游护照的。搞不懂护照和培养费有什么关系。如果我先是要出国旅游办了护照,然后我又出国留学,难道需要换一本护照吗?如果我不换护照拿着旅游护照留学,回来就不能享受留学生优惠?中国真是搞笑,我每年交4000的学费,为什么还要交10000的培养费?不合理!!!!
发表于 2003-2-10 23:40:55 | 显示全部楼层
真的要交培养费嘛?我还是在校学生,现在去办护照难道还要我出培养费?(我在上海读书的,不用交了是吗?)
发表于 2003-2-12 12:40:17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么出国前不还得退学吗?退学不用交这笔钱吗
发表于 2003-2-13 00:21:54 | 显示全部楼层
办休学,一般保留一年学籍。办不成回去接着上学
发表于 2003-2-14 12:55:21 | 显示全部楼层
休学和退学可以随便办吗
不是得提出足够的理由吗
如果说办出国,学校不还得要这笔钱吗
发表于 2003-2-14 23:15:11 | 显示全部楼层
所以说就不能跟学校说要出国了~~
旅游护照同样可以出去,去找个旅行社吧
发表于 2003-2-17 12:58:22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办护照,好象不需要退学,当然就不涉及培养费的问题了,但出国之前总得退学吧,这就涉及这笔钱了呀
能不能逃掉呀?---我不是大头!呵呵
发表于 2003-2-18 21:08:17 | 显示全部楼层
河北省已经不需要培养费了,天津还要
发表于 2003-2-23 02:19:12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家教委规定:开始不征收“培养费”了!
哈哈,天津也没有了呗!太好了,我就是天津的!
发表于 2003-2-23 18:43:00 | 显示全部楼层

报纸上有报导

今天刚看的报纸,国家已经统一不征收培养费了,不管是在读或是毕业的,好消息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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