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以前在论坛上也发过诸如“如果签证注明了就读某大学的某专业那么入境后可不可以到另一大学注册”的帖子并且得到了包括猫哥在内的不少前辈的肯定的回答,但。。。还是觉得拿着一张印有:"nur gueltig fuer ***Fachrichtung an der ***Hochschule" 的签证到另一城市的另个学校去注册。。。。。。。。。
上个礼拜我在德国的通信地址先后接到了3个zu,第一个来的是Nordhausen fh, 第二个来得是jena fh, 第三个是leipzig htwk,那边的熟人把这三个zu分别在接到的当天给我寄了过来,估计nordhausen 的下周一能到,jena fh 的下周二能到,leipzig htwk 的则起码要下周三才能到,我最想去的是leipzig htwk, 但是审核部规定递签只能周一周三上午,简直害死人——这样我如果要等leipzig的zu寄到(还要做十几个小时的火车去北京),下周递签一定来不及了,而用nordhausen或jena的zu则可以下周就去递签——zu迟一天到,递签就要迟一个礼拜!而签证迟一个礼拜下来,无论是从机票的出票,还是从学校注册时间来说,对我都是很不利的。
如果我拿了jena或者nordhausen的zu去签证,并且签证上注明了“nur gueltig fuer **Fachrichtung an der jena/Nordhausen fh" 然后再去leipzig, 而又能够顺利注册,那么三个月后,决定我能否顺利延签就看leipzig的外管局是否愿意调我的材料,以及jena或nordhausen的外管局是否愿意放我的材料,nordhausen这小地方,到时他们要不愿放材料怎么办啊
所以最后还是决定写封邮件给leipzig的外管局问一下,如果我的签证注明了居留目的是在jena或nordhausen(并且具体到专业)学习的话,能否在他们那里延签,毕竟外管局的回答是最权威的了 - -
p.s这里的同学有签证上注明到另一城市另一学校的另一专业学习,最终去莱比锡的吗?
p.s2,有谁知道“延签”德文怎么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