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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7-4 12:5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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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你是研究生毕业了, 有学位了.
就可以每年向国家留学基金会申请DAAD的奖学金项目了.
DAAD攻读博士学位项目
项目介绍:
根据中国与德国政府签定的文化交流计划,两国政府每年互派奖学金生,前往对方国家攻读博士学位。由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CSC)组织评审并由德意志学术交流中心(DAAD)录取的奖学金生在留学期限内享受德方提供的奖学金;奖学金生往返国际旅费由国家留学基金提供。
DAAD奖学金项目分为两类:
一、攻读博士学位:即已获硕士学位的申请人赴德攻读博士学位,留学期限暂定为两年,在两年内如能获得攻读博士学位资格且德方愿意继续资助,则留学期限可以延长,但最长不超过四年;博士文凭由德方颁发。
二、联合培养博士:即取得在国内攻读博士资格者或在读博士生赴德研修,留学期限不超过两年;其最终文凭由国内有关单位颁发。
项目执行机构
项目管理机构:
中方: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事务部)
地 址:北京复兴门内大街160号 逸夫会议中心三层
邮 编:100031
联系电话:010-66413182/1903-22
传 真:010-66413281
联 系 人:夏青
E – mail: qxia@csc.edu.cn
德方:德意志学术交流中心
联系地址:朝阳区东三环北路8号,亮马大厦2座1718号
邮 编:100004
联系电话:010-65906656/6676
传 真:010-65906393
E – mail: scholarship@daad.org.cn
办理出国手续机构(签证、机票等)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国处)
地 址:北京海淀区学院路15号(100083)
联系电话:010-82303926/1018
传真:010-82303931
联 系 人:杨丽
项目条件
基本条件:须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的有关要求(无工作年限限制)
年 龄:攻读博士学位者申请时年龄不得超过30岁;联合培养者申请时年龄不得超过33岁
专 业:专业不限 (艺术类除外)
语言要求:德语(初审合格者须到指定的培训部参加德语培训,德语专业本科毕业生免培)
留学期限:1.攻读博士学位:2-4年;
2.联合培养博士:不超过2年
资助名额:不超过40人(最终资助人数视候选人情况确定)
申请、录取
符合上述条件的申请人须向单位所在地受理机构提出申请,经留学基金委组织的专家初选,合格者方可作为国家公派留德预备人员参加语言培训,由基金委向德方推荐并参加中德专家组织的联合面试(用英语进行)。最终录取人员由德方确定。
提交的材料
申请者在3月10日之前向所在地受理机构按基金委网上要求(见www.csc.edu.cn上〈选拔简章〉)提供所需申请材料,还需另外提交英文个人简历和英文研修计划一式两份。(请在左上角注明申请项目的名称)
初选合格者收到我委寄出的预录取函后,需自行联系德国的接受单位并按函上要求准备以下对外联系材料:
1. 个人简历
2. 两位教授用英文(或德文)书写的推荐信
3. 英文(或德文)书写的研修计划
4. 德国大学教授(具备招收博士资格)的邀请函
5. 以下证书的复印件:高中会考证书、高中毕业证、高考成绩单、大学录取通知书、大学成绩单、学士毕业证及学位证、研究生成绩单、硕士毕业证及学位证,成绩单须加盖原就读学校的公章。
6. 个人出版物清单
7. 工作经历证明(需学校人事部门出具)
8. 德语或英语语言能力证书的复印件(TOEFL、IELTS或CET)
以上材料只有初审合格并拿到预录取通知书的申请人才需准备,均用A4纸按顺序整理,并译成德语或英语,一式三份,直接寄到国家留学基金委出国部(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160号,100031)。其中,提交德国教授邀请函时务必确定德方教授所在学校有无授博资格(攻读博士学位类),请通过email多与对方交流研修计划,此外,勿同时提交多份德方邀请函。
奖学金资助内容
德方提供:国外语言培训费;生活及住宿费、研修补助费和医疗保险费
中国政府提供:国内语言培训费和往返国际旅费
项目操作流程
- 3月10日前 申报
向单位所在地省、市教育(人事)厅(即各地受理机构)咨询并提交初选申请材料, 受理机构通讯地址及电话请查询基金委网站。(http://www.csc.edu.cn)
-4-6月 评审
基金委将组织专家对所报材料进行评审
-7月初 公布初审结果
公布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合格人员的预录取通知将寄发受理机构,再由其转寄单位交个人。有关名单将同时公布在基金委网站及有关媒体上。拿到预录取通知书的申请人请按要求准备对外联系材料,并按时将材料寄到我委。
-9月初至次年7月 培训
非德语专业毕业者将参加为期一年的德语培训,培训通知由培训部寄发留学人员,培训学费由教育部负担,食宿费自理。培训部电话请查询基金委网站。(http://www.csc.edu.cn)
-9月中旬 提交对外联系材料
按上述要求准备对外联系材料,并按时寄到我委。
-11月 面试
由中德双方联合组成的专家组将对初审合格者进行面试,面试语言为英语或德语。
-次年3月 正式录取
德方分批下发录取通知,留学基金委将录取文和相关材料寄到奖学金生所在单位。
-次年4月至10月 办理出国手续并派出
培训结束后奖学金生可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联系并办理护照、签证、机票等事宜,同时,交存保证金和签约。(具体内容请仔细阅读《留学人员须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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