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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1-3 00: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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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4月的一天,天气一改往日的温暖,变的热情起来,让人们不得不脱掉亲密已久的衣服,和大自然来个热情拥抱。
我和雪相约上自习,最终却由于受不了那严肃的气氛,落荒而逃。怀着愉快的心情,哼着小曲,漫无目的的走着。最终达成协议,去找贝贝。有了“奋斗”的方向,就不由自主的加快速度,我骑上车,而雪只是轻请挪了一下便以稳稳当当的坐上去了。
说起我的老爷车,我还真的很佩服它。在上限150斤,下限90斤 ,它具有很大的随机弹性潜力,让人们不得不佩服它。车子在我和雪加起有接近两百斤的情况下,发出让人心痛的声音,我的车啊!我就像鲁迅老人家说的那样,成为人民的孺子牛为人民使劲的蹬着车,而轮子也在我的强烈抗议下买力的转着,快乐的奔向前方。
在经过漫长的岁月和万里长征后,终于到达了“井冈山”来个胜利会师。于是我。雪,贝贝像巴黎三巨头一样开始讨论着上至天文地理、国家大事,下至鸡毛蒜皮的事。慢慢的走进一个窄窄的小巷。忽闻背后一阵脚步声,我让自己的向旁边挤了挤,虽然已没有空间了。等了半天却不见有人经过,我不禁暗自骂了几句。就在此时,一个人影犹如剑一般窜了出去。好快的身手哦!我不由自主的睁大眼睛,要好好看看到底是何妨神圣。仔细一瞧,不得了了!此人身高一米八,体形修长,头发是帅帅的燕尾,简直就是一个帅哥嘛,当然这是背影,正面我还没有一睹。
这个世界可真小,我原以为和这个擦身而过的人不会有任何的交集,谁知道天注定我们还是走在一起的(嘿嘿,谁叫我的魅力大啊)
他,乌鸦,是雪男朋友军的好朋友。由于雪的牵连,我们开始慢慢的熟悉。他是自己一个人在外住,对我和雪来说那是一件很伟大的事,能一个人在外,什么事都自己解决真的是很厉害的。于是每天便带着我们的羡慕之情奔向他的住处,已成为我们每天的必修课了。晚上我们一起相约去火车站乘凉,雪和军不用说是一对了,而我和乌鸦也只能理所当然的是被凑成一对(这仅仅是在骑车过程中)。坐在车后,离他是那么近,近到都可以闻到他的汗味,突然之间冒出一个念头:我要是他女朋友多好啊!
到了伟大的目的地后,我们便像阿富汗难民一样,饿狼扑食的对着圆圆的大西瓜动手了。人生是多么的美好啊!吃着香甜的西瓜,听着人生报告会,岂能是一个字爽才能代替。等停下对西瓜的进攻时,各位人民都已吃的肚大腰圆,直打嗝。累啊!可能是我和乌鸦的瓦数太大、太亮了,雪与军忍受不了,挥袖而去,骑上“奔驰”车驶向爱情森林。没办法主角不在,我们也只能打道回府了(那是我第一次近距离接触他,我忘不了他,也忘不了他那一身的汗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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