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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H德国双元制交流项目,论坛中没有先例,求问猫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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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11 15:14: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是一名德国双元制大学的交流生,已经拿到Zu.  双元制大学制度是这样的,学生需要找一个工厂实习。 在留学期间有一段时间任务是在厂里实习,一段时间是在学校内上理论课。 现在我已经拿到学校的Zu,上面写的注册时间是01.10.2015。
而我拿到的工厂的实习合同开始时间是01.08.2015。
也就是说我要申请的签证必须在8月1日之前到达德国。
我可以拿着这个实习合同和学校的Zu去aps递交签证吗?
APS团审已经递交过了,还在等审核结果下来就准备去递签证。
1.申请的入境时间想按照实习合同上的01.08.2015提前一周,也就是26.07.2015填写,可以吗?

2.如果是这样的话,在签证申请表第9项的在德国居留目的怎么填呢? 选sonstiges, 然后写上Praktikum+Studium?然后在下面一行注明实习要干的具体工作?

3.这样的话我的邀请方是填学校,按学校zu填,还是按实习合同上给我合同岗位的公司填呢?

4.实习合同上也注明的有实习期间的工资,我也办的有8240欧的自保金。 这样,我还是在申请表上写Finazierung von meinen Eltern吗
 楼主| 发表于 2015-5-12 13:33:5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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