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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dljzxdljzx 于 2011-9-26 13:25 编辑
先生/女士,您好,2309
您的来信已收到。
很高兴地通知您,您的申请已经结束。(什么叫已经结束?!)
1)若您当时
a)通过北京留德人员审核部递交的申请,或者
b)在本领馆签证处申请,但在面谈后选择自己领取护照并填写了信封
那么本领馆已于近日通过邮寄平信的方式通知您前来领取您的护照。
若您至今未收到该通知,那么您可自行打印此邮件作为替代,本人或以书面委托书
的形式委托他人,持申请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有委托人,则需要
同时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本领馆工作日(周二,周四除外) 的
下午13:30-14:00前来领取护照。地点为上海铜仁路299 号SOHO 东海广场8 楼 。
我们会在13:30准点放行。
2)若您当时直接向本领馆签证处递交的签证申请,并在面谈后选择了预付费的快
递方式(EMS),那么我们会尽快将护照通过快递直接寄回给您。请根据您手中留
存的快递收据上的快递号直接向邮局跟踪快递信息。
根据德国相关法律,本领馆无法通过邮件或电话等方式提前告知签证结果 ,谢谢
合作。
顺致友好问候
德意志联邦共和国驻上海总领事馆
领事签证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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