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CDV网站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810|回复: 5

猫哥,帮忙看一下签证材料齐了么(公派留学)?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0-8-3 22:01: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猫哥,在您的帮助下,我申请签证的材料都准备好了,您再帮忙看一下。我申请的是国家公派留学,联合培养的形式,打算申请访问学者签证。

1、三份亲笔签名的签证申请表,4张白底近期照片,其中,3张照片贴在申请表上,一张背后写好姓名生日护照号电话,夹在护照里。
2、学校开具的就读院校证明,中英文,盖章。
3、在读证明中德文公证书,中德文。
4、上海集训部开具的经济担保,英文。
5、上海集训班开具的照会,中文。
6、保险,德文,在您那里办的。
7、国家留学基金委的资助证明,蓝色,英文。
8、邀请信原件,英文。
9、护照原件。
10、学位证书公证,中德文。
11、第55项申明,签字。

所有材料都是一份原件,两份复印件。猫哥,您经验丰富,帮我看看还缺什么吗?另外,这三份材料的摆放顺序是怎样的?谢谢!
发表于 2010-8-3 22:02:50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了

签证处那边顺序可以和审核部那个顺序一样

先读:http://www.abcdvbbs.net/showthread.php?t=302279

顺序问题,签证的时候,你给签证处的人就好
一般是表格在上,然后是补充声明,然后是护照复印件,然后是邀请信,然后是资助,然后是相关照会,学历等,最后是保险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0-8-3 22:11:09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amor_cat;2769670]可以了

签证处那边顺序可以和审核部那个顺序一样

先读:http://www.abcdvbbs.net/showthread.php?t=302279

顺序问题,签证的时候,你给签证处的人就好
一般是表格在上,然后是补充声明,然后是护照复印件,然后是邀请信,然后是资助,然后是相关照会,学历等,最后是保险[/QUOTE]

感谢猫哥第一时间解答。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0-8-4 18:51:14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amor_cat;2769670]可以了

签证处那边顺序可以和审核部那个顺序一样

先读:http://www.abcdvbbs.net/showthread.php?t=302279

顺序问题,签证的时候,你给签证处的人就好
一般是表格在上,然后是补充声明,然后是护照复印件,然后是邀请信,然后是资助,然后是相关照会,学历等,最后是保险[/QUOTE]

猫哥,我有一事不明,还望解答,对在读证明和学位证我都做了公证,但每个证件我只公证了一份,因此

1、递交材料时候公证件该放在那一套材料里呢?
2、还是需要把公证件复印两份?
3、学位证和在读证明还需要我自己翻译成德文么?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0-8-4 21:50:45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kellygdmh;2770237]猫哥,我有一事不明,还望解答,对在读证明和学位证我都做了公证,但每个证件我只公证了一份,因此

1、递交材料时候公证件该放在那一套材料里呢?
2、还是需要把公证件复印两份?
3、学位证和在读证明还需要我自己翻译成德文么?[/QUOTE]

猫哥,怎么没有回复呢?猫哥在忙吧,其他高人有没有只晓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8-5 10:52:16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kellygdmh;2770237]猫哥,我有一事不明,还望解答,对在读证明和学位证我都做了公证,但每个证件我只公证了一份,因此

1、递交材料时候公证件该放在那一套材料里呢?
2、还是需要把公证件复印两份?
3、学位证和在读证明还需要我自己翻译成德文么?[/QUOTE]

1,放在最上面
2,是的
3,强烈建议提供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ABCDV网站,版权所有:北京佳景时代文化有限公司 ( 京ICP备19037940号-1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2322 |||| 工信查询网址: https://www.beian.miit.gov.cn )

GMT+8, 2025-12-30 02:53 , Processed in 0.089464 second(s), 15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