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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8 23:0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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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aifalvderen;2772539]哈哈,我发自内心还是希望学点东西回去,但总是觉得学刑民行政3个领域的东西太多太浅了,他们第二个学期的课程怎么设置的呢?还有,LLM的课程都是外国人单独开班吗?
恩,我指的区位因素,是慕尼黑这个大城市的区位因素,比如找实习然后国际交流怎么样呢?
问题有些多,再次多谢橙子学姐哈![/QUOTE]
在LMU的确是给外国人单独开班,德国人都去上国家考试了。
第一学期是刑法公法民法的入门,特简单。第二学期没有事情了,就是两天的seminar,三个口试,还有毕业论文。如果自觉的话可以去听听选修课,不过效果不大。我第2学期反正是在家混着养尊处优,浪费了半年。
我之所以说能学到东西是因为毕竟掌握了德国刑,公,民三法的入门,毕竟知道了谋杀的论证过程,知道了gewaehrleistungsanspruch的论证过程,知道了Grundrecht的第2款是什么,虽然浅显,但毕竟也是知识点吗,哈哈,对你就不知道足够不足够了,反正我们班的高手们都觉得学的太少,不是很满意。只有我这种好吃懒做不爱学习的才容易满足。反正掌握的这点东西估计和国家考试比起来,比表面还表面。
找实习不好找,我同学申请了很多律所都被拒绝了。毕竟llm的才学了一年含金量不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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