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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2-14 07:2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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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如果签证是从2008.06.17 至 2012.06.17,那我能否在2008.07.20 入境?是不是理论上只要在90天的有效期内入境都可以?
国内拿的签证只有3个月的,所以没有从2008.06.17 至 2012.06.17的,在德国签证也没有这样的,一般一年一延签,特别情况有2年,没有4年的,除非你是德国国籍[/COLOR]
2. 我只有德方邀请信,还没有工作合同,面试时说的是到那里以后再签合同,这样是否会影响签证?
不影响[/COLOR]
3. 这个问题有点傻 :lianhong: :德方邀请信里没有写需要APS审核,是不是就是说不用APS呢
问你去大学的外办,因为德国每个大学的要求 一样,有的大学要,有的不要 [/COLOR]
4. 德方的邀请信里写明了给我一个fellowship,并注明了金额,所以在填表RK1200的25项Sind Sie vorbestraft时, 我写的是Fellowship, 是否德方邀请信就可以算作奖学金证明?还需不需要德方提供其他的奖学金证明材料呢?
需要奖学金证明材料,邀请信不算奖学金证明[/COLOR]
5. 德方邀请信没有写明我这个博士生的项目开始时间(但在面试时以及后来的Email中已经确定是2008.07.01),邀请信上的写信日期是2008.01,而我申请的签证起始时间是2008.06,中间隔了近半年,这是否会影响签证?
不会影响[/COLO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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