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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属意外---十九岁初为人父人母(转载)(有灌水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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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20 21:07: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昨日看到这篇文章,刚看时顿感作者文笔---
嘿嘿!极具搞笑!
不可不看的好文章啊!

注:本文版权归  席娟  所有!
 楼主| 发表于 2004-1-20 21:08:35 | 显示全部楼层
第1章

谁会相信,跟前这个长相彷若天使,笑得无忧无虑的无“齿”之徒,就是造成无可挽回局面,并且让这个错误不断进行下去的祸首?

“啊!啊!”无齿之徒无视一双充满血丝大眼的怒视,迳自玩起“爬山”游戏,从平坦的床面经凸起的方向攻城掠地而去。左手抓着铃铛玩具当盾牌,右手捞着他心爱的奶嘴当武器,不忘以大大的笑容与无牙的牙龈示威,不时拌着口水“啊!呀!”的怪叫──但这其实也不能怪他,他才七个月大而已。自然是“无齿”,也理所当然只会呆笑与怪叫。

嘿咻!嘿咻!

小小身躯征服了一小块凸地,趴坐在目标物的腿上,以志得意满的笑容庆祝自己第一波的胜利;然后,再接再厉,撑起小身子,准备要往目的地──柔软的胸房爬去。

不料,空袭的怪手卑鄙得甚至没有鸣放防空警报,便已攻来。一只白嫩嫩、青葱葱的食指往小家伙的印堂推去,便见得,那中看不中用的大头已然顺势仰倒在床被上;出师未捷身先死,常使婴儿泪满襟!

“哇──”

洪亮的哭声响彻九重天,足以吓掉玉皇大帝的假牙。

唉……

可恶的东西,随便哭哭就可以予取予求,如果天下间解决问题的管道都那么简单的话,那她哭瞎了也不怕。只求十七个月以前某尾不长眠的精虫别恰巧那么不小心突破保险套的封锁让她面临此刻凄凉的情境;再不然要求少一些,十七个月前的那一夜,至少不该恰巧是危险期,那不就结了吗?

唉……

婴儿还是哭个不停。

“宝宝,乖哦,妈妈疼。男子汉大丈夫,要哭就趁早,免得年纪愈大,愈被禁止哭,唉呀──”

碰!

房门被一脚离开,冲入一名手执菜刀的中年美妇,一脸的凶恶将其娴雅的气质破坏殆尽。

“孙束雅!你又给我欺负小毓了,对不对!”

“老妈,他……他吵我睡觉……”叹息与啧嚅声同时逸出乾渴的唇瓣。

“搞清楚!儿子是你生的,你抱怨个鬼!”

“为了期中考我都快累死了,这小鬼还想找我玩。”将儿子当填充娃娃似的搂在怀中,只差没丢在半空中玩了。

“是谁招惹来的呀?当年我早说过了,我不反对你与举韶交往,良性的交往可以促进彼此的功课;上了高中之后,你们私底下搞什么,为娘的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没出乱子就成了,谁晓得偏偏晚节不保,高中第三年就给我带球跑。没打死你,就算你好狗命了,居然还理直气壮地怪保险套失灵!老娘还没跟你算偷保险套的帐呢!”

“老妈!拜托,您念了一年半了,不烦呀?如果可以,换点新辞儿才不算虐待听众嘛!”因为抱着小孩,所以无法双手捂耳,只好告饶。看了看母亲大人手上的菜刀,口水不禁吞了下:“妈,我肚子好饿,看你的架势,莫非楼下正在为我炖煮满汉大餐?”

“泡面一碗,你自个凑合着。”

那么惨?!

“我肚子饿了!”

“先喂饱我的外孙,再下楼吃饭。你兄姊还没回来前,口水继续流没关系。再让小毓哭,看我不剁了你!”威胁完了之后,中年美妇扬着菜刀回厨房去也。

唉!所以说做人是不能犯大错的。

想她孙束雅,在十九年的生命中,有十八年因为排行是人见人爱的么艳,而吃香喝辣人人疼。身在福中不知福,又勾搭,不,又交了一名英俊出色的男朋友来让自己幸福到最高点。由国中二年级交往上来,至今日晋升为夫妻身分──唉,欲哭无泪。

人家说折旧率最高的是新娘,因为第二天使成为人家的老婆。要她说,最惨的是当人家的妈,即刻被要求扮演头上有光圈的圣母玛利亚,也不管你昨日以前根本是只晓得吃喝打屁兼念书的小小高中生。

坐月子那段期间还好,众人前呼后拥不说,自己又生了一名娃娃来玩,可真是新奇得不得了,看在长得很漂亮的分上,就大方地原谅他让她痛上一天一夜。

但坐完月子之后,苦日子就来了。

一边为小祖宗把屎把尿,每天气七八次奶的同时,还要重拾课本跟上进度,再回去上一次高二的课程,并且还得应付明年的联考。天呀!地呀!惨无人道呀!

忍不住又想痛揍怀中笑得无忧无虑的小鬼,不过……老妈有令,先喂奶再说,唉!

小鬼早已迫不及待隔着衣物寻找他御用的两只高耸处了。她这个为人娘的,也不好太欺负人,乖乖地解开衣钮,让儿子满足且努力地吸吮起来;既然大人们一直强调母奶最好,那她也不好意思实行她天天喊着的断奶口号。欺负归欺负,总也是自己的儿子嘛!

轻轻抚着儿子柔软的发,低头亲吻了下。脑中开始默背着明日上课要抽背的英文课文。

为人母呀,真是太辛苦了。

别说十九岁的小母亲难为;一个十九岁的小父亲也仍在努力的调适中。

虽然两个家庭的经济情况都属小康,多来几只碗筷吃饭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但双方家长有志一同都打算给这对小夫妻一点点小惩罚,以安抚自己被气坏吓坏的心脏功能,所以他们除了代付学费与育婴费之外,其它生活上所需,可得要小两口自己张罗去。

于是辛苦的小夫妻已然培养出默契!平常在租来的小套房中缩衣节食,回家后不管是那一边的家,则尽其所能地吃得头好壮壮,顺便打包回来;也就是吃不完,兜着走的意思啦!

其实他们本来是很愿意住在家中继续过着被家人呵护的日子的,但双方家长硬是存心要他们“好看”,直说既已成家就该培养成熟的性格与独立处世的能力,不由分说将他们打包踢出门。

在孙束雅产后三个月复学的同时,他们夫妻俩便沦落到十坪大的小套房来了。幸好宝宝一个星期只与他们住三天,另外四天由孙家与李家的人均分,否则他们夫妻一定会崩溃。

宝宝真的来得太快了,轰炸得人措手不及。

李举韶,这个十九岁的小爸爸兼大一新鲜人,正努力地赚外快中。

如果他依然是个“正常”的青年,他必然会如同以前求学时一路由幼稚园风光到高中时期那样,文武兼修、意气风发,左手捞田径赛金牌,右手执品学兼优奖状,左脚踢足球射门得分,右脚挥洒苍劲有力的毛笔字,然后,口中自然衔着为数不少的奖金、奖学金什么碗糕啥的!

不过,既然为人父了,就不能再混混度日,醉生梦死下去。在赚钱第一的原则下,他老兄也就稍稍敛起孔雀羽毛,将翘得高高的尾椎垂下来,韬光养晦,以期做好为人夫的表率──至少必须做到若有女人来投怀,绝对不是因为他太招摇的关系。所以他没参加社团,只在偶尔手痒时去运动社团玩一玩、到柔道社将人扛扛摔摔、到足球社射射门、到篮球社投三分球、到辩论社与人斗斗嘴诸如此类也只不过是偶尔。至于期中考得到全企管系最高分,也不是为了招摇,原因有三:第一,因为混混如他,自小向来就有着莫名其妙当榜首的天分,不是他太强,而是别人太弱;第二,家中悬赏奖励学金,第一高分一万元,第二高分五千元,再下去就没啦,如果混得太彻底,则会被大哥修理;第三呢,也是有助于赚钱的,全系第一名的亮丽招牌,足以傲视家教界混吃骗喝不愁了。

为人夫,可真是辛苦呀!

除了星期六、日必定留给家人之外,他晚上兼了四天家教,剩一天与志同道合的猪朋狗友在PUB唱歌娱乐自己兼客人,还可以赚取微薄的金钱;白天没课时帮忙写作业、抄重点,卖“考前猜题”命中率百分之六十,每每在考试前成为唯一抢手货。

这么忙碌的情况下根本没有招蜂引蝶的机会,如果还会招来别人的爱慕,那也只能怪他生得太师;如果招来的是师长、学长们的关爱眼光,就得说他能力太强了。

不过,抱歉得很,他李家老兄一概没精神理会,赚钱比较重要啦!

抄得很累,将笔一丢,李举韶高举双手,动了动自己僵硬的肩膀。要命,晚上还得去教那名笨得飞天遁地的国三生何谓“因式分解”,天晓得一个连基本公式都搞不懂的小鬼如何去应付明年七月的大考?要他说,他会直接指着南阳街的方向祝他一路顺风;方便的话,让他赚介绍费更好。

不过,也不错啦,将那小子的数学分数从个位数提升到十位数,小子的家长早已千恩万谢。这个钱赚得并不辛苦,只是一味的赚钱操心劳力.还真不是人过的日子。

唉──呵──叹息声吁到一半改为呵欠声,十月底了,天气正好催人眠。

才想拿下二百度的近视眼镜好生眯个十分锺,却见得一位娉婷美女已落座在他对面。气质斯文,看来一极棒的优雅美女形象,足以勾引图书馆内百分之九十九的旷男芳心;只消她放放电,没有半尾家伙能逃其电眼的魔力。而美人儿显然也相当明白自己的功力高强,在梦幻般的一笑后,大眼直直对上对面的俊男──李举韶,用端庄可人的笑脸以对,朱唇轻启,流淌出清脆的嗓音:

“李同学,又在用功了?”

他认识她吗?李举韶左看右看,发现一大票痴男眼睛抽筋地定在这边,可见这位美女颇有来头,不会是校花系花之类的人物吧?有可能。

“请问有何指教?”他直接问着。既没有发晕盗汗,也没有脸红心跳,当然也就不会偷笑自己受美女青睐的好运道。

美人儿编贝玉齿轻咬下唇,显见他的反应令她颇懊恼,也甚感因反应不对而使话题无以为继。

“我……我是乙班的刘淳雨。”

她以那种“这会儿你该知道我是谁了吧”的表情期盼得到回应,实在令李举韶无比为难。会令他注意的人不多,除非是某方面有专长的人才能荣列其上,但这位小姐除了她可能是系花之外,还有什么丰功伟业吗?

“你好。有事?”无论如何。这才是重点。何况以他现在的身分,最好表现得呆一点,如果对方的企图是当他李某人的女友的话,能撇多远就撇多远。

“我……我想知道你对我的看法。”似乎用尽毕生之力才将话说完,并且含羞带怯地垂下头。

“我不认得你,所以没有看法。而且我已有老婆了,没有空出来的怀抱再去容纳他人。我想,你应该也不是这个意思吧?”他很好心地给台阶下。

“你……你有女朋友了?”而且还到了已称“老婆”的地步?羞怯不见了,大美人此刻的红晕是因为羞怒。

奇怪,怎么没有人相信他口中的老婆是真真正正的“老婆”?不管啦,没差啦!他点头。

大美人倏地起身,在眼中涌满两泡泪时,丢下一句:“我不会放弃的!”

随着白裙飘飘,大美人铩羽退场,看得一票痴男好不心疼。
发表于 2004-1-20 21:37:11 | 显示全部楼层
混乱,混乱,真是混乱^^^^^^
发表于 2004-1-21 00:12:49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04-1-21 23:36:03 | 显示全部楼层
席绢写的!!!!!!
发表于 2004-1-22 09:11:58 | 显示全部楼层

纯属意外

请填完标题和内容部分。请点击后退按钮,修正错误重试。
发表于 2004-1-22 14:41:55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看咱俩的签名档………………
 楼主| 发表于 2004-1-22 21:45:14 | 显示全部楼层

哇!

楼上的也喜欢《雨霖玲》这首词,有空的话一起探讨一下!

你看这首《雨霖玲》写的怎么样?当然不是柳永写的啦!

雨霖玲

作者:小蔡


春郊试马,夏日赏荷,秋风泛舟,寒冬踏雪寻春,弹指间,花开花落.
遥忆同学携手,笑谈千古事。渺云烟心比天高,指点江山书生意。

人不痴狂妄少年,天也妒,春风几折腰。心有壮志千里,经风雨,直上云霄。
风也潇潇,浮云难遮,碧空万里。邀明月,狂歌痛饮,心潮逐浪高。


注:这首《雨霖玲》乃我师傅在德语班结束时所赠!
 楼主| 发表于 2004-1-22 21:46:31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初由 sonjainhit 发表
[B]楼主,看咱俩的签名档……………… [/B]



遇到志同道合的了,哈哈!认识一下,来,握个手!(伸出狼爪)
 楼主| 发表于 2004-1-22 21:48:2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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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孽呀!”随着一颗篮球飞来,调侃的女中音也传了过来。

“杏子,又找我玩球了?现在不行,我工作还没做完。”他将球丢回去。握起笔又开始努力赚钱。

王春杏甩甩短发,悄立一边偷看他好看的侧面。

莫怪他一入学就吸引女人注目,谁能不被阳光一般的大男孩吸引呢?俊秀的面孔因架了金框眼镜而显得无此斯文儒雅,而且他的皮肤天生不场晒黑,真正像一名白面书生;功课好,运动也强,口才更上佳,天生是白马王子的料!尤其当他开怀大笑时,简直让女人心怦失神。

他自知条件好,但并不高傲,和气而逗趣,与任何人都相处得极好。但他也有缺点的,太爱钱以及太过冷淡──对男女之情冷淡排拒。入学至今两个月半了,一路跌碎在他身后的,是女子们的玻璃心。

因为他一直表明自己有要好的女友,所以大家也没给他按上什么辣手摧芳心的盛名……但,他真的有女友吗?还是只是想阻止女人示爱?

王春杏衷心希望是后者。

“干嘛,吃我呀!要收钱了哦!还不把口水擦一擦!”李举韶猛抬头,笑弄着同班同学男人婆。

“去你的!我玩球去了,下工后咱们打一场。”

“再说。”他挥挥手,看她仓卒离去,不在意地耸耸肩。

终于得以拿下眼镜会周公去了。

眼前花花草草芳华遍地,但他小指上的红线,早与一名女子缠成了一生一世。说来还真的可惜,不过如果束雅不是红线另一头的伴侣,只怕会更可惜吧?

大概。这么想也好,反正老婆到底是娶了嘛!

闭上眼,思绪蒙蒙,时光彷佛未曾走过十七个月,毕竟一年前与一年后根本没啥改变。多的,只是一个叫李毓的小祖宗而已

这,其实已是天翻地覆了,在他们未及弱冠的小世界中……

若当真要起算他们之间不清不白的关系,其实也不必推算得太远。虽然从国一同班之后彼此就有点给他那么郎有情、妹有意,但败笔在于他们都不喜欢当第二名。

国一属常态分班,第一学期就在李举韶的轻敌之下败北,但第二学期倒也扳回了好几成。国二就男女分班了,最奇怪的是分班了反而令他们走在一起;成天泡图书馆吃冰的下场是世间又多了一对小小的情侣。

除了更加在学业上较劲之外,他们发明了一个游戏。如果各自考上了国一中与国女中,看分数高低,可以要求对方一件事──而在那之前,亲密的限度只在于拉拉小手。

后来他们果真都考上了第一志愿,不过季举韶分数高了那么十来分,成就了他们青涩的初吻。

有了初吻,尺度当然也就大胆了。趁着大考、小考、模拟考,几乎没吻得出轨。

不过他们约定“那档子事”必须在考上大学之后才做。但说与做是两回事,否则也不会蹦出来一名叫做李毓的小娃娃了。

孙束雅的母亲是药剂师,家中自然也就开了一间小小的药局,以便与当医生的孙父狼狈为奸,一个看病、一个配药,多么天衣无缝。

药局嘛,当然少不了保险套这玩意儿。有一天──也就是十七岁的孙束雅高二下学期甫开学时,没事拿着保险套把玩,孙母见了,生怕女儿搞不懂用法,要是哪天不小心与男友天雷勾地火,忘了防范可糟了。于是无比详细地将女儿教得非常明白,甚至画了图表来让她印象深刻。太过深刻了!

这是错误的一大步!

虽然上了高中后,强大的竞争力之下,菁英之一的她已不再保有第一名的宝座,但这并不代表她旺盛的求知欲有所稍减。趁着某个周末的空档,她偷渡了三打保险套前往男友的卧室,要他进浴室测量看看哪一个size比较合,结果……结果证明了孤男寡女共处一室,最好不要拿敏感又易上火的话题来讨论。

孙束雅在“教训”之下,终于明白了这个道理。

第一次实在是不好受的,试问,两只菜鸟还能有什么美好的结果?他痛,她也痛。不过李举韶比较不怕死,而她怕,根本不愿让他再亲近。

隔了三个月,才又给他亲近了一次,感觉十分愉悦。然后,注生娘娘便来叩她的肚皮了。

真是有冤无处诉!由此可知上天是公平的,总不会亚当、夏娃被赶出了伊甸园,而其他偷吃禁果者安然无事吧?

孙束雅是在九月开学后才发现自己珠胎暗结了三个多月,居然不曾发现!

报纸上有“九月堕胎潮”的耸动标题,而她以为自己恐怕也会成为其中的一份子。不然还能怎样?她与举韶都小,哪有法子养小孩?

何况她可不想给父母活活打死。于是只好找参与有分的夥伴支援了。她不知道多少钱才够,慎重约了男友出门会面后,搂着猪公扑满一路哭了出去,直怪老妈怎么可以进货不良保险套,根本一点也不保险。

李举韶甫知她有孕,当然也差点楞到九重天去,但再一波的震撼是关于女友爱人决心堕胎的话。

他是没料到会有小孩啦,但也从来不存堕掉自己骨肉的想法。何况他是认定这个老婆的,既然有心要娶──本来预定十年后实行,现在也不过是提前进行,那么又怎么忍心杀死自己的小孩呢?

不过,她会那么想也不能怪她,毕竟有孕的是她,要面对更多损失的也是她。

但李举韶有心要留下小孩,断然不容许孩子的娘去妄为了。

那时,他们有一段对话的:

“你知道堕胎的程序吗?”他沉重地问。

“不知道……”她哽咽依然。

他紧搂着她,双手则放在她小腹上,小心地爱抚:

“最先,因为我们未成年,所以你要得到家长的同意书。”

“报纸上说有密医,不必……”

“报纸上也说密医执行后的下场是血崩与不孕。”他轻搓她手臂上的疙瘩。

“那……那怎么办?”她又哭了,吓得六神无主。

“就算我们有同意书,堕胎手术也是很可怕的,你千万别听信什么无痛流产的谎言。你瞧,书上不也说第一次不会很痛,你却痛得发誓不再让我碰──”

“谁跟你谈这个!”她指他胸膛,庆幸他们消费的地方是有包厢的茶艺馆。

“好好!导回正题。我看过报导,所谓的人工流产是以一种类似汤匙的机器伸入子宫里面,然后抓住胚胎,加以绞成烂泥,导流出来;不然就是以大钳子探入子宫刮刮弄弄,将小胚胎夹出来──”

“别……别说了!好恶心!”害喜加上想像画面的不堪,她脸色苍白地抓来垃圾筒乾呕。“我不想受这种痛,但我能怎么办呢?”她脸色始终苍白。手脚冰冷。

他托起她下巴:

“我们结婚吧!”

“我不要!我才刚升高三,与你相同要往联考的窄门冲刺。我不要为了孩子当黄脸婆,你不能要求我这么做!”

他轻声安抚:

“嘘,只要生下孩子,你仍可以再读书,只是晚一年而已,可以追上的。何况,我们把这件事变成两个家庭的问题后,比较可以解决;我们毕竟还小,没有本钱学人私奔,只好被骂一顿,然后将问题丢给他们了。反正你我的父母早认定我们是一对了。对不对?”

她有些心动,但怕的事情更多了:

“我妈会打死我啦!”

“不会的,有我站在你前面,他们只会打到我,不会伤到你。来,我们立即打电话,将两家的人集合在一起,要骂要打一次做完省事。”他耸肩,紧锁的眉宇终于因她的软化而舒解。否则他还不知该怎么办。

不再担心家人,她叹气道:

“肚子大了怎么见人嘛!”

“自从六月那一次之后,没有再相好,原本就是怕有孕,不料根本早就有了,早知如此,何必禁那么久呢!”也就是说,他们总共不过有两次不清不白的关系。怕怀孕,也怕联考分心,只剩一年了,不该再胡乱想其它,但……真是人算不如天算。

她红着脸,伸手刮他:“羞羞脸!”

他伸手搂她入怀,吻了好久才笑:

“真的嘛!我一直想──唔──”双唇遭青葱玉指捏,不得言语。

“不许说,色鬼。”

他小心压她在榻榻米上,将她双手压在两侧,十指与十指交握:

“我们一定会成夫妻的,所以我不要有任何一个该来报到的孩子因为时机不对而被杀掉。对你来说,我是太自私了,因为辛苦怀孕的人是你。束雅,原谅我,也恳求你好好生下咱们的孩子。”

她盈盈大眼有泪水冲刷过后的澄亮,低低的,她如呢喃的要求:

“那──那你要一直爱我哦!”

“当然,我不爱你,爱谁去?”

浓情蜜意之后,当然是面对怒骂与铁拳齐发的下场。

那一次,向来受宠的李家么男,被父亲与兄长修理得金光闪闪、瑞气千条。然后两个半大不小的娃儿,便在双方家长同意下结婚了。然后如此这般,过了一年多,直到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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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1-23 22:25:17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初由 lulu 发表
[B]台湾言情小说~~? [/B]



好象台湾的作家写言情小说都很厉害的,是不?
 楼主| 发表于 2004-1-23 22:26:01 | 显示全部楼层
第2章

星期六的早晨,婴儿的哭声权充美好一日之始的序幕。接续的,当然是小爹娘们的手忙脚乱。

“举韶,苹果泥打好了没有?宝宝好像一副没吃饱的样子。”原本准备赶公车去也的小妈妈,此刻只好做好迟到的准备了。心中第一千零一遍地告诉自己非让宝宝改喝牛奶不可。也许明天开始。

李举韶睡眼惺忪地由区隔成两坪大的小厨房走了过来,头发七横八竖,没来得及梳──反正他还打算再睡。没课的星期六如果不给他睡到日正当中怎么够本?

“小祖宗的胃口愈来愈大了。”他坐在老婆身边,因为没戴眼镜,所以眯着眼凑近儿子看着,那小子似乎已将母亲体内最后一口乳汁给吸尽了,却仍尝试吸更多,所以眉头愈皱愈紧,眼看就快哭出来了,要不是舍不得放弃乳头,只怕又要哭个惊天动地。

“好啦,小鬼,让妈妈上课去,老爸来伺候你吧!”他抱过儿子,抢在妻子扣好衣服之前,偷吻了一下。

“讨厌!”她红着脸拧他厚脸皮一把,将制服收拾回端正的原样。真的必须出门了。

李举韶喂儿子吃果泥,一边打量他的年轻小妻子。不讳言,束雅依然不像一名“妇人”,全身仍充满青春少女与生俱来的纯真与稚嫩;产后复原情况良好──否则她死也不会肯复学,唯一增重的只有她的上围。为人老公者对这一点是绝对不会抗议的。

要说她变的不多又不尽然,毕竟经过一年多的婚姻、生子洗礼,她身上自然散发一股稳重气息,不若以前爱闹好胜到无法无天的恣意轻狂。这一点使她有别于同龄的少女,使她的韵味矛盾地交织着天真与成熟,稍稍有鉴赏力的男人必然会因此而迷惑,沉迷于她的神秘之中;再加上她相当好看──没有男人不会注意到这一点。所以他早八百年定她下来,实在是正确的选择。别的男人永远只可以远观,不能近攀,多么大快人心的事!他不禁偷笑不已。孙束雅梳好头发,绑好马尾,转身顺便替丈夫梳几下,倾身吻他:“好了,我要走了,中午要买便当回来吗?”

“不用了,咱们到大姊的餐厅吃免费的大餐。”“可以吗?”她大眼滴溜溜地转,想起上星期六才去混吃骗喝过一顿。

“可以啦,吃完后还可以把小毓借她玩,我们去看电影,我向同学诈来了两张『变脸』的电影票,不用可惜。”他笑得好奸诈地与老婆分享作战计画。

当人家的老么,向来好处多多。

“好呀!真的好久没看电影了,上一回去看的时候恰好是八百年前。”她嘟嘴,向罪魁祸首亲了一下。小鬼大概是吃饱了,很大方地恩赐她一个大大的笑脸。

“要不是你怕给人看到大肚子模样,我也不必陪你当藏镜人,我们是夫妻,还怕人家看呀!”说到这个就不免要抱怨之前损失的电影票了,听说“第五元素”不错,里头的女歌唱家的声乐真正的是天籁。

“你怪他吧!”她很方便地指着儿子鼻尖。

他抱儿子起身,一手捞起她的书包:

“别玩了,再不出门,第一堂课就要缺席了。”

“好啦,拜拜。”她没胆看向时钟所昭示的时间,反正快快出门便是。

看老婆走入电梯后,他才关上门。打了个呵欠,看着怀中与他长得极度相似的小家伙,商量道:

“好啦,妈妈上课去了,爹爹我孤枕难眠,你就陪我睡吧!下回肚子又饿了时,再哭醒我就成了,OK?”

也不管儿子的笑脸代表懂或不懂,他老兄反正抱着儿子补眠去了。

又是日复一日,辛苦又美好的一天。

从国女中沦落到这所普通高中,实在是不得已的,因为不好意思回去面对以前的师长,再加上“日扬高中”离家比较近,不必像以前还得转两次车才能到学校。

反正她功课一向不差,要考大学就不必非要在那个高中准备不行。

“嗯,孙束雅,你在做什么?”在数学老师还没来的空档,邻座的王丽枝凑过来表现出非常想聊天的表情。

孙束雅收好小册子笑道:

“没什么,写家用支出薄而已。”

“你在家中也得管这些呀?”

“分工合作嘛。”她乾笑。为了可以早日成为有壳蜗牛,他们夫妻向来一毛钱也不轻易浪费,自然要记录好家庭用度。

不过人家小女生才不会把这话题当重点谈,她又问了:“你老实说,有没有男朋友?”语气开始有点神秘兮兮,笑得乱暧昧的。

孙束雅点头:“有。”

显然答案出乎人意料之外,王丽枝嘴巴张大了好久才记得它有说话功能:

“真的?那周向荣怎么办?他喜欢你耶!”忘了压低嗓门的后果是招来前后左右同学的加入讨论。

“周向荣暗恋我们班的转学生呀?难怪最近老往这边晃过。”前座同学了然道。

“听说他因为得了很多奖牌,即将保送辅大,以后会参加国际级的运动比赛。”后座同学奉送情报。

也就是说那位周向荣先生是校内运动王子,风云人物之一。又高又帅,正是时下流行的俊男长相。

不过不好意思得很,时代潮流再怎么变,她孙束雅仍然只锺情白面书生型的表相。何况她早已死会,没有活标的权利,尔后再蹦出什么惨无人道的旷世俊男也拨动不了她的心湖。那不在于男人有多帅,而在于感觉的问题;反正她就是锺情李举韶顽皮不正经的死样子,其他什么酷男冰男邪男子,大可滚一边凉快去。

王丽枝怂恿着:

“喂,如果你男朋友没有周向荣帅,快点甩掉,这个比较好啦。听说他们家是本地的大富翁之一哦!”

了不起呀!凭他们夫妻的省钱、攒钱本事,还怕二十年后不是全台巨富之流?

孙束雅只差没打鼻腔哼出一口气。

“没兴趣。”

“是不是你男朋友比较帅?那他的家世如何?读哪里?”右侧同学好奇地问。

“帅不帅是见仁见智啦!家世与我家差不多,目前读T大一年级。”

听起来像是普通优秀的大学生嘛,还以为是小说中所描写的天之骄子哩,不仅家财万贯,顺便来个品貌一流,最好年纪轻轻已是家族企业中的大人物!

“要不要换男友?周向荣比较符合白马王子的条件,你那么漂亮,嫁给有钱人当少奶奶多棒。”王丽枝像个嫌贫爱富的老妈子一般,不死心地推销“日扬高中”第一帅哥,以期小美人儿睁亮明眸看清现实的残酷,并且珍惜自己的好运道。

“才、不、要。”她一字一字地拒绝。现在才觉得读男女合校真的很无聊,以前读国女中多好,没有蟑螂蚂蚁来捣蛋,全以升学为第一要务,偶尔来个联谊也不会太当真。

“王丽枝,你觉得周向荣帅就夹去配呀!也许你会成为雀屏中选的那名灰姑娘嘛。人家有男朋友了,你少来拆散人家。”又一个同学凑过来讨论。

觉得主题十分无聊的孙束雅开始神游太虚,心口不自觉多跳了两下。想起了自己老公条件并不差,以前读和尚学校还不至于出什么岔子,但现在就读T大,美女一大堆,不知道他有没有乖乖的?

大概有吧!他光打工赚钱就累个半死了,哪来的时间风骚?但反过来说,工作地点也可能出意外呀……

噢!想着想着,胸口传来窒涨感,又胀奶了,撑得内衣好不舒服,晋升为人母之后,自己好像比同年少女老了许多,会不会?

赶忙从书包中掏出小镜子,再一次确认没有鱼尾纹、老人斑之后,才再一次放心,可是……她绝对不相信她的老公不会有人喜欢;那么她抢得过外面的女人吗?

镜子又凑近了些,努力想照出自己“果然很美”的影像。但看了十九年的面孔实难客观评分,再怎么看都觉得不怎么样耶!

人家欣赏的大眼里有红色血丝,自白的皮肤是苍白失眠的表态,鼻子不很挺、嘴巴不很红、脸蛋也不很瓜子样……怎么办?她长得普通平凡,怎么争得过外面的女人?不知道再过几年老公会不会丢休书给她?

如果他敢,她一定要告诉他大哥,叫他大哥再修理他一次。对!彷如吃了定心丸,孙束雅的心情又开朗了起来。虽然嫁人后,娘家的人当她是半泼出去的水,但婆家的人可疼她了,她有很多靠山可以靠。

想来就很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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