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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媳妇真是超棒的!!! (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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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6-19 19:50: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这是某个媳妇写给婆婆的一封信~~~~
> >>
> >>我一直在想,你对我到底有什么意义?
> >>
> >>你只不过是我丈夫的母亲,在结婚之前,你在我的生命中根本没有任何意义。
> >>我的生命来自我的父母,今天的学历、能力、教养、待人处世之道理,都是来
> >>自我父母的承传,没有任何一分一毫是由你来贡献。所以我不懂,为何一结婚
> >>之後,我活了二十多年的岁月全部必须归零,然後变成所谓「你家」的人,又
> >>变成你家「最小」的人。说「最小」是因为我在「你家」的地位始终比我今年
> >>才2岁的儿子小。
> >>
> >>说真的,我心理很不平衡。我的父母养育了我二十多年,而你是捡他们辛苦二
> >>十多年的结晶,根本来说你是不劳而获、捡现成的。所以我在帮你做事情时,
> >>你得感谢我的父母以及我的劳力付出。
> >>
> >>如果你不感激那就算,你不应该还对我有极大的意见,对我做的事情总是拿著
> >>放大镜来挑剔------鸡蛋里面挑骨头。这简直是得了便宜还卖乖。
> >>
> >>我白天有自己的工作,经济一向独立,所以我根本不必依靠你的儿子,也还没
> >>有靠过你儿子的薪水过活过。而且我今天有谋生的能力,是仰赖我父母给我的
> >>教育,以及我自己的不断学习成长的能力。所以我不能忍受我赚钱的好像理所
> >>当然必须贡献给「你家」,然後我花我自己赚的钱,都还要看看你的脸色,岂
> >>有此理!
> >>
> >>我又没欠你,也不需要你养,更没拿过你一毛钱,我可以尊重你的意见,但是
> >>不能让你做主。所以我现在要跟你开诚布公的讲清楚说明白:
> >>
> >>电费是我在支付,所以酷暑的炎夏我开冷气睡觉你不准有意见,隔天要上班的
> >>是我,睡眠品质对我而言很重要。
> >>
> >>还有「佛要金装、人要衣装」我要买几套衣服、鞋子都是我的事情,请你一定
> >>要记住,这些都是我自己赚的钱。
> >>
> >>花钱的准则上面我自己有分寸,你要管就去管你儿子的钱,我用我能力劳力赚
> >>去的钱,实在不想还要看你的脸色。
> >>
> >>而且,你不要老是以为你的儿子多棒,如果没有我也出去工作,你以为你去年
> >>可以去大陆旅游二星期吗?哪来的钱?
> >>
> >>我常常在想,你对我其实真的没有任何意义,如果你对我有任何形式上的意义,
> >>你只不过是我丈夫的母亲,你所有的恩情功劳都在他身上,要回报你的也是他,
> >>相同的能叫我回报的也只有我的父母亲,如果今天我的父母也这样挑剔你的儿
> >>子,你心理又会舒服吗?而你的儿子有能达到他们多少的要求?
> >>
> >>所以~~以後你想吃水果,请叫你儿子切给你吃,因为这才是他应该做的。
> >>衣服也请你儿子洗,毕竟你也帮他洗了二十几年的衣服 (我连一双袜子都没有
> >>麻烦过你)。
> >>要去看医生,请他提早下班带你去...我不想老是被扣全勤的费用,而且我感冒
> >>时你还会对我冷言冷语笑我身体差,因此你生病时我没有办法提起太多的同情心。
> >>
> >>言而总之,他孝顺你是应该的,而我,要把我的孝心回馈给生我育我的父母亲。
> >>如果要我帮你做,那你至少得闭上那张挑剔的嘴巴,然後心存感激,因为我没有
> >>欠你。帮你做,是因为看在你是我丈夫的母亲份上,仅仅是这样而已,要不是他
> >>是我丈夫,你以为你会有这个荣幸吗?
> >>
> >>而且,你也得多看看新闻,现在都已经是「家务劳给」的年代,你既然没有支付我
> >>薪水,我帮你做你就要偷笑了!
> >>
> >>最後,我写这封信给你,你一定会觉得我大逆不道,但是人与人之间是互相尊重
的,
> >>我对你便是以这样的基础去相处,如果你不能够同样尊重我的感受,就算我会看在
> >>你是长辈的份上退让几分,但是我还是要把底限说清楚。
> >>
> >>你会说「做人的媳妇要知道理」,但是我要在这边反驳你~~
> >>
> >>我从来就不是你养大的,我更没有欠你,而对你我已经发挥最大的容忍与尊重,其

> >>需要学习的地方是在你这边。
> >>
> >>婆婆,尊重别人也尊重你自己
发表于 2003-6-19 19:57:25 | 显示全部楼层
厉害~ING~~

好PF 的说~~
发表于 2003-6-19 20:29:5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媳妇一定是受了婆婆老大的气了!!
不过说的每句话都好对呢,PFPF。有主见!!
就是不知道这个婆婆看完后会什么样子。:confused:
发表于 2003-6-19 23:01:27 | 显示全部楼层
儿媳妇就得这样!
发表于 2003-6-20 04:30:4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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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3-6-20 05:03:15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尊重对方的母亲也就是尊重自己的母亲
发表于 2003-6-20 16:32:28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有句话怎么说来着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嘛,何况是婆婆
发表于 2003-6-20 16:47:43 | 显示全部楼层
夫妻婆媳的关系闹到要来这样一一清算,我觉得这婚姻也没必要在维持下去了.说那么多干什么,离婚走人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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