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CDV网站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695|回复: 0

【推荐】OK房产网:房屋租赁要注意些法律问题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8-1-9 16:30: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目前,我国城市私有房屋市场十分活跃,出租房屋在经济生活中大量存在, 在一些发达地区,出租房屋甚至成为一些市民的谋生之道。然而,由于人们缺少对城市私房租赁相关法律知识的了解,导致房屋出租市场鱼龙混杂、纠纷不断。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出租房屋作了具体规定,我们只有掌握了相关法律常识,才能避免发生纠纷,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出租房屋应具备哪些合法条件为规范房屋租赁市场秩序,保障租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国法律要求出租人出租房屋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概括起来主要有:(1)有合法的房屋产权证件;(2)房屋为共有产权的,有共有人同意租赁的证明;(3)将住宅或其他用房改作经营用房出租的,应提交规划和房管部门同意的证明;(4)将房管部门直管公房内的场地出租的,应提交经房管部门同意的证明;(5)住宅用房的租赁,应当执行国家和房屋所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租赁政策;(6)房屋能正常使用。

    哪些情形房屋不得出租依据我国《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件的;(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产权利的;(3)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4)房屋权属有异议的;(5)属于违法建筑的;(6)不符合安全标准的;(7)房屋已抵押贷款,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8)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9)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出租房屋办理哪些法律手续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三条规定: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据此,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应当办理以下法律手续:(1)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书面租赁合同;(2)双方在合同签订后30日内,到市、县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备案。申请登记备案时应提交以下相关文件:书面租赁合同、房屋所有权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件、经办人的证明文件、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文件;(3)在市、县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审查合格后颁发房屋租赁证书。OK房产网编辑选登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ABCDV网站,版权所有:北京佳景时代文化有限公司 ( 京ICP备19037940号-1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2322 |||| 工信查询网址: https://www.beian.miit.gov.cn )

GMT+8, 2025-12-23 11:48 , Processed in 0.063968 second(s), 15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