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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有人偷东西被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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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0-22 01:27: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小弟有一件事情想请教在坐的兄弟姐妹们。
上周,我陪一个中国同学去MUELLER买东西,结果那个同学偷偷把一个洗面奶放到口袋了,我看到了这此动作,但是我没有阻止这个同学。后来保安来了,我觉得可能是通过监视器看到我同学的动作了,保安把我们带到后面一个房间。我当时吓死了。结果保安看了我们的护照,把我同学和我的护照复印下来了,填了一大堆表格。我后来解释清楚了,说我没有注意到我同学的动作。我同学当时被罚款了50欧元,护照信息全部被记录了。
我真后悔不该跟他一起去买东西的,可是事情发生了,我只能认栽了。
我想请问各位朋友,象这种情况,我会不会受到惩罚?
我同学已经罚款了,他还会不会被告到法院或者有其他麻烦。MUELLER会不会通知学校或者移民局?
后来我同学解释说他是因为刚刚丢了100欧元,手头拮据才偷东西的。我无语了。

谢谢大家了!
发表于 2006-10-22 01:43:11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接到传票就没关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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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0-22 01:53:08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过很多机构会有记录的
与你没多大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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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0-22 02:01:19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同学是不是有毛病的啊?
手头拮据,100欧,就能偷东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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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0-22 02:26:14 | 显示全部楼层
什么人哪这是? :chij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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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0-22 03:27:30 | 显示全部楼层
真是笨贼一箩筐。偷哪别偷超市。 :bizui:  :p  :p  :p

以前老听说中国人被偷,报警没证据警察只好放了白人小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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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0-22 04:06:4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的人来了就是在丢中国人的脸,应该马上把他送回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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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0-22 04:43:48 | 显示全部楼层
请问什么地方会有记录?现在这个同学已经写信给超市道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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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0-22 04:59:10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同学简直就是一意大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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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0-22 05:06:18 | 显示全部楼层
当场就罚了50??
这种事情不是一般通过Polizei或者Anwalt的么??

反正就算收到法院的罚款通知,只要罚款期限低于90天的,就不会留有案底,但是会记录在案。通常情况下是不会通知学校和移民局的,但是也不排除特殊的情况。就算通知了移民局,他们也不会找你麻烦,但是这个是基于你是初犯,而且罚款少于90天的情况。
只要你同学在3个月内,不在犯事,那就不会影响到他在德国的学习生活。所以延签等等的事情也不会受到阻挠。就算在签证官面前,他通过联网记录看到你的纪录,你只要诚实回答,已经罚款,并妥善的解决了此事,他们不会刁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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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0-22 05:10:46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时,你的同学应该知道,只要在此商店偷窃过东西,那他就会得到所谓Hausverbot的警告。也就是在1年时间内,禁止此人再次进入德国所有的Mueller的商店。也就是说你同学在Mueller是不受欢迎的。无论你购物与否,都不能在1年时间内踏入它家的店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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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0-22 05:16:34 | 显示全部楼层
诚信为本,做人要做得踏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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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0-22 05:50:15 | 显示全部楼层
11,12楼 解释的好清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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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0-22 16:15:41 | 显示全部楼层
:chijing: 找朋友帮忙介绍个打工嘛.偷东西不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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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0-22 17:42:46 | 显示全部楼层
一袋牛奶和100欧有关系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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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0-22 18:54:53 | 显示全部楼层
怎么最近这种人这么多!真他妈恶心。

任何犯罪都有理由,还说什么手头拮据。

楼主也有毛病,你又没偷东西,干嘛把护照给他,除非你是从犯,心里理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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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0-22 20:49:5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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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0-22 22:51:2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管怎么说,这算是比较严重的事情了吧!
具体我不知道,但.....偷....还是不要做的好!!!
人格问题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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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0-23 00:44:3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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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0-23 05:43:20 | 显示全部楼层
真是丢了中国人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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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0-23 06:18:2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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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0-23 06:27:47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楼主又没偷,你紧张什么?记下你护照信息又不能证明你偷,没事的。不过你同学。。。唉,丢人啊,咱炎黄子孙明抢也不能偷啊,猥琐啊。  :m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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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0-23 21:38:41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大齐]请问什么地方会有记录?现在这个同学已经写信给超市道歉了[/QUOTE]


私人这样给超市道歉完全没有用,早知今日,何必当初

初次一般算了,但是警察局有备案,外管局有记录

再有类似行为的话,没有那么简单罚款就了事的

偷就是偷,没有理由,一时糊涂改了就好,不要再去想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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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0-24 02:43:40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JulianCheng]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楼主又没偷,你紧张什么?记下你护照信息又不能证明你偷,没事的。不过你同学。。。唉,丢人啊,咱炎黄子孙明抢也不能偷啊,猥琐啊。  :mad:[/QUOTE]


明抢。。。。。。。也要看实力阿。。。。。。估计12岁以下我有希望 :wun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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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0-24 03:09:52 | 显示全部楼层
那就,,,,,,暗盗,,,,,嘿嘿。 :biz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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