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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留学一般需要的公证项目是学历学位公证、成绩公证、出生证明、未受刑事制裁公证、工作经历公证。这些公证的办理有固定的程序。
1、学历学位的公证:申请人需出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另外还有学历学位原件和复印件。有的校方从小学到大学所有公证证明。申请人也必须出示,所使用照片数量是申请为份数加一,等待期一般为5个工作日。
2、出生证明:出具对方学校要求的成绩单和学历证明原件,领取《学历证明表》,毕业学校教导处盖章确认,再由公证处公证,如果个人手中没有成绩原件,可以向档案部门申请已入档的成绩的原件各复两份。其中一份上的说明复印件和存档成绩原件相符,并且加档案部门的公彰后交到公证处公证处存档,另一份可以用来办理成绩单公证.
3、出生证明:申请需要出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并且出示出身证明,向公证处领取《出生情况调查表》,在到申请人档案管理部门办理盖章确认手续。由公证部门进行公证。
4、未爱刑事制裁公证:出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到公证部门备案,并领取需刑科所检索证明表,再到市公安局刑科所进行盖章确认。确认过程需两到三个工作日。
5、工作经历公证:需要申请人档案管理部门根据档案记载出示证明信,如果要证明经历过于详细,档案又记载不清,应由原工作单位出具《职业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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